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随子女落户北京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随子女落户北京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3、生母的离婚判决书或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注意文书的内容必须体现申请人由母亲抚养,具体的时间节点以法院判决生效的时间或离婚协议书的公证日期为准;
4、继父与母亲的结婚证;
5、继父的户口簿、身份证;
一、可以落户。夫妻一方是北京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指标,其一个子女可以随父或母成为北京户口。
二、子女随父进京入户——
(一)受理条件:
1、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不满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请随父亲入户的,须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原则上只解决一名子女。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其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父亲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父母共同签字);
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可以的。 出生登记指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在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以后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等到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2003年8月7日以前出生的仍按原有规定随母申报出生登记)。 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的,婴儿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出生户口;父母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出生户口;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可以随母登记出生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出生户口。
北京子女投靠父母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2、申请人已经在外地随父或母入户;
3、父、母一方为本市非农业户口;
4、父、母一方再婚后户口进京、更改子女抚养关系后要求投靠入户的,改判子女抚养关系需满2年以上(更改抚养关系时间以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时间为准)。
受理条件:不满 18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子女,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参照夫妻投靠入户政策办理)。
1、父、母因单、对调工作户口迁京遗留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
2、父、母因招工、招干、接班顶替、复转军人户口迁京遗留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
3、父、母在国外或港、澳、台留学、工作期间生育的子女,父、母已回京入户;
4、父、母因小城镇户籍政策户口进京满 5 年的,遗留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
5、父、母因私企人员入户政策,户口进京遗留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
6、父母大学生毕业分配户口进京,遗留在外省市的18 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7、符合受理条件第 1 条、第 2 条,父、母进京时隐瞒婚姻及子女情况,18 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申请投靠的,父、母户口须进京满 5 年以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随子女落户北京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随子女落户北京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octoradirondack.com/post/350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