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投靠子女落户北京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投靠子女落户北京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3、生母的离婚判决书或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注意文书的内容必须体现申请人由母亲抚养,具体的时间节点以法院判决生效的时间或离婚协议书的公证日期为准;
4、继父与母亲的结婚证;
5、继父的户口簿、身份证;
1、老人已符合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证;(两位老人需同时申请)
2、老人所有子女户口均在北京(其他子女户口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同时父母的户口不与其他子女的户口在一起的,也可以申请);
3、老人或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独生子女的父母投子女落户需准备材料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目前,北京市现行户口政策要求,老人投靠北京子女必须满足被投靠人是独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户口都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这几个地方。另外父母两个人必须一起提出投靠申请,如果一方已经过世,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一、入户条件: 投靠人应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父母共同签字);
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的,须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随父入户通知单;
5、父亲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6、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7、父、母系再婚的,双方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父母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出具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8、父亲为本市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集体户口和驻京办事处、联络处集体户口),无需提供住房证明,但须提供父亲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投靠子女落户北京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投靠子女落户北京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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