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优秀人才引进落户北京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优秀人才引进落户北京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推进户政管理理念和机制创新,积极回应百姓的期待要求,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北京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共户”的落户条件户口被登记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共户”落户:
1. 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直 系亲属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2. 因婚姻变化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 属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3. 因从原单位离职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 无集体户,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房, 户口无法迁出的;
4. 因房屋所有权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发生变更,现 权利人或者承租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原户内人员拒不 迁出或无法通知,且其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没有合 法产权住房的;
5. 新生儿的父母户口均在本市“公共户”内或其中 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人员的, 可在“公共户”内为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
如果京外一方属于干部身份,在京一方在市属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解决夫妻分居:
1、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2、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
3、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并经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考核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如果京外一方为在职工人,京内一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不在中央单位工作的居民(申请人),其配偶为外地在职工人,且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配偶调京工作: 1、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申请人因伤、病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部分以上护理依赖者);2、申请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3、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4、申请人为女方,配偶在津沪,分居5年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管区的认证高科技企业)、部委(如环保部、国家投资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联想集团、方正集团、福田汽车等)才能申请北京户口指标。
北京市每年都会给以上企业一定数量的大学生进京指标(人才引进计划),要求硕士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2010年以前进京指标还稍松,2010年以后为了配合北京市缩减城市人口的政策,落户北京的指标越来越严格,越来越少,现在除国有大型企业和部委政府机关以外已经很难申请到进京指标了。部委每年的公务员考试(含村官)也有部分进京指标,另外各部委也有由于工作需要调入北京的指标和家属进京指标。
1、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与收养人确立收养关系5年以上;2、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3、子女被收养后,其亲生父母不能申请投靠已被别人收养的子女在京入户。市民具体办理程序及需交验的证件、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优秀人才引进落户北京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优秀人才引进落户北京条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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