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市双一流学科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北京市双一流学科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9月23日,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定的《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提到,博士、研究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既可落户。“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而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参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执行。
此外,《办法》还明确在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建立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可直接落户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据悉,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据办法透露,2020年标准分为72分,评分选项包括毕业生要素分,包括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等;以及导向要素,包括荣誉称号、学术、文体竞赛获奖、科研创新、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等,还有用人单位要素分,包括引进重点领域人才、承担重大项目、自主创业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北京交通大学以下专业硕士走双一流能落户:经济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测控技术与仪器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通信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高级职称只要符合条件,能落户北京。北京今年发布《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围绕着北京“四个中心”的战略定位和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对教育卫生、科技创新等7类人才的引进加大力度,并列明了前所未有的具体条件。
其中,对教育卫生人才,可申请引进的包括具有国家“双一流”大学(或学科)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高级职称的高等教育人才和科研人才。
7月,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本科及以上(7所世界前200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走计划单列渠道,符合一定条件可办理落户。
北京发布《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明确北京将建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对毕业生实行精准引进、分级管理,全国高校硕士及博士毕业生,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均可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引进。对于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与岗位匹配度高。
主要内容如下: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引进规模,制定年度指标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支持本市发展战略、重大规划实施、重大项目建设;
2、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城市运行等公共服务领域基本需求;
3、扶持郊区、艰苦行业、基层一线发展;
4、参考当年需求及往年引进毕业生培养留用情况。
二、引进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2、运行状况良好,依法纳税;
3、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并办理落户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市双一流学科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市双一流学科落户政策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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