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特殊人才引进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北京特殊人才引进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的人员。
4、本县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 人员。
6、当年度北京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中列举的 紧缺人才。(注:凡符合第1款规定申请调沪的 已婚人员,必须夫妻双方均符合该款规定,办理调动时其子女可随迁进沪;按第2、3、4、5款规定申请进沪的 已婚人员,办理调动时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进沪。)
保职工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60%;
超过5万元(不含)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上不封顶。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和低收入农户等困难人员,起付标准降低50%,各费用段支付比例分别再提高5个百分点,即5万元(含)以内报销65%,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5%。
2021年特殊疾病门诊的报销政策、流程
一、特殊疾病报销种类
肝硬化、精神病、恶性肿瘤、肝豆状核变性、丙型肝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慢性心力衰竭
、慢性肾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癫痫、膀胱肿瘤(灌注治疗)等21种疾病。
二、特殊疾病门诊的报销政策
1、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起付线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城乡居民医保: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起付线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2、报销公式:
一个治疗期内门特费用总额-全自费-起付标准-个人首先自付部分)*补偿比例
北京医保患者确诊为恶性肿瘤即可申请办理特殊病种。患者可以在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中医、专科及A类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医院,作为本人的“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
特殊病的办理遵从自愿原则,如需办理特殊病备案,请参保人主动向医生提出申请,由主管医生进行审批,医保接待室负责办理。
北京医保特病从2021-10-18
门诊特病病种由原来的38种调整为50种,年终未达到年度最高限额的,次年不累加。超过年度限额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特殊人才引进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特殊人才引进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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