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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北京随军落户政策,是党和国家对军队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其基本政策是,北京市驻军,营以上干部和相当于营以上的技术干部,的妻子,子女,父母,可以随军,在驻军本地落户。由部队提供住房。妻子就业和子女上学视同北京市常住人口相同待遇。
一、流程
1、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
2、属干部身份的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属工人身份的由各级劳动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其调人通知书分别由市人事局、劳动局核发。
3、由本人申请,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报市***人事、劳动部门审核后,由市公安部门为其办理先行迁人我市的落户手续。
二、所需材料
1、军人所在地师一级以上政治部门随军批文;
2、军人任职(副营以上)文件;
3、军官证;
5、其他相关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结婚证、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答:入伍前是哪里的户口,服役期满后,退伍,以前是哪里的户口还回到哪里。在北京服役也不能落户北京,还要回到原来的地方。如果是服役期满,提拔成为干部,到了营职以上,转业在北京安排了就业,家属也随军了,这样的情况,就可以在北京落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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