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配偶来北京落户条件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配偶来北京落户条件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夫妻投靠落户北京的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一)年满45周岁;
(二)结婚满10年;
(三)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对于以上情况办理投靠北京户口配偶,除了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以外还需要提供单位、人才中心及所属公安局同意书才可以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如果京外一方属于干部身份,在京一方在市属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解决夫妻分居:
1、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2、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
3、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并经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考核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如果京外一方为在职工人,京内一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不在中央单位工作的居民(申请人),其配偶为外地在职工人,且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配偶调京工作: 1、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申请人因伤、病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部分以上护理依赖者);2、申请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3、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4、申请人为女方,配偶在津沪,分居5年以上;
需要几个条件。
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
结婚需满10 年;
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
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相关解释:
(1)第一条“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是最基本的条件;
(2)第二条是补充说明,其实是为结婚很晚或者再婚的人准备的;
夫妻投靠落户北京的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配偶来北京落户条件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配偶来北京落户条件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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