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军人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北京军人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答:北京随军落户政策,是党和国家对军队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其基本政策是,北京市驻军,营以上干部和相当于营以上的技术干部,的妻子,子女,父母,可以随军,在驻军本地落户。由部队提供住房。妻子就业和子女上学视同北京市常住人口相同待遇。
1、老人已符合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证;(两位老人需同时申请)
2、老人所有子女户口均在北京(其他子女户口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同时父母的户口不与其他子女的户口在一起的,也可以申请);
3、老人或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独生子女的父母投子女落户需准备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落户北京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老人已符合退休年龄,且已经办理退休证(两位老人都已办理)。
2.老人子女户口必须在北京。
3.老人或者子女在北京必须有合法的固定住所。
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独生子女父母才可以落户北京。
第一,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调整为正连职。
第二,驻扎在西藏、新疆、偏远地区或者是特殊岗位的军属,可以安排随军。
第三,驻北京城区的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调整为副营职。
第四,驻艰苦地区部队士官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另外,如果军嫂本身就是公职人员的话,也是可以跟随军人进行随调的。随调是指部队出面为军嫂在军人当兵的地方申请工作职位,把工作关系调过来。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异地的生活状况,而且军嫂还可以继续在相关的工作岗位上工作。
答:根据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军人家属,可以随军生活:
一、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二、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服役的干部和四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三、在导弹、卫星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的干部,在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上服役的干部和空勤干部(包括飞行人员和空中战勤人员)。
四、驻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部队的副营职(含副科级、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干部;驻北京市其他区(县)部队的副营职或服现役满15年以上的干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军人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军人落户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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