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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条 已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各项奖励的夫妻,申请并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从批准之月起,停止其奖励与优待,退还已领取的奖励费,交回《光荣证》。
2、《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是北京市人民政府2000年3月8日颁布政府令200050号文件,实施时间为2000年4月1日。《办法》主要包括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市民或干部职工的表彰奖励的具体金额和措施。
3、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地来京人员计划生育的管理,维护外地来京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和《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草案送审稿) 将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本市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统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实现人口信息共享。
年1月8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正式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1月28日。其中,产假到底休多少天,何种情况下可生育“三孩”以及独生子女费用如何落实均将有涉及。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月24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第26次会议举行,审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法律依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 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2014年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将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北京市卫生计生热线电话:12320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卫生局(简称市卫生局)。
金盏大街。计生办是国家计生部门的正式单位,可以在辖区内办理相关业务。
法律主观:生育服务证明在 户口所在地 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办证人只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女方近期1寸照片等证件,到 户籍所在地 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申请登记,即可领取生育服务证。
工作注册地在在本辖区要出具工作注册地在本辖区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地点:参保职工在本市的居住地或本人单位在本市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时限: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即时办理。
北京市于2016年1月1日起已取消生育服务证,后改为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取而代之的叫《生育登记服务单》与《再生育确认服务单》。之前已经办理的生育服务证长期有效。
北京生育服务证办理条件: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本市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计划内生育。根据以上条件,其不符合在京办理《生育服务证》条件,应回女方户籍所在地申领。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也就是128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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